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。是由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控股,公司注册资本24202.5万元,其中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0%。公司位于被国家命名为“中国酿酒葡萄之乡”和“中国干红城”的河北省昌黎县,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.2万吨,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。公司产品采用昌黎出产的赤霞珠、品丽珠、霞多丽等优良酿酒葡萄为原料,共有茅台系列、白金系列、国韵系列、国色天香系列、礼品系列等多个干红、干白葡萄酒产品。
公司秉承“国酒风采、红色茅台”、“变的是颜色、不变的是品质”的品牌和质量理念,以良好的地理环境、优良的原料品质、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,努力为消费者打造上乘品质的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。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,坚持发扬茅台的企业精神和文化精神,为消费者生产信的过的产品,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。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,倡导“全员参与,全力以赴,全面推行”的运作方针。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,企业已通过ISO9001:2000质量管理体系、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、ISO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、 ISO28001-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、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。